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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:5月商家投诉电商平台典型案例曝光——抖音电商
网经社发布时间:2025年06月04日 19:21:10

(网经社讯)2025年6月5日,依据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商家投诉通道(JTK.100EC.CN)5月受理的全国26家电商平台1000余起商家投诉案例,以及电商数据库“电数宝”分析的数据,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(RESC.100EC.CN)例行发布《2025年5月中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》。(详见网经社专题:2025年5月中国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报告https://www.100ec.cn/zt/2505dssjts/

2025年5月中国电商平台用户投诉数据报告.jpg

报告涉及了综合电商、直播电商、B2B、跨境电商、数字生活服务等领域,并公布了一季度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及十大典型案例,通过这些投诉案例可窥见当前电商平台商家困境。其中,抖音电商平台在5月收到91份商家投诉,以下为抖音电商平台商家投诉数据分析以及典型商家投诉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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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“电诉宝”显示,2025年5月抖音电商平台涉及91份商家投诉,问题类型主要集中在:任意仅退款(52.75%)、过度维护消费者(19.78%)、任意罚款(10.99%)、其他(6.60%)、扣押保证金(4.40%)、随意封店(3.30%)、强制运费险(2.20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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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,投诉抖音电商平台的商家注册地区TOP10依次为广东(30.77%)、山东(14.29%)、浙江(10.99%)、河北省(9.89%)、河南(5.50%)、陕西省(5.50%)、上海(3.30%)、北京(3.30%)、湖北省(2.20%)、内蒙古自治区(2.20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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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,投诉抖音电商平台的商家经营类目TOP5依次为服装服饰(35.17%)、其他(15.39%)、户外用品(9.89%)、食品生鲜(8.79%)、母婴(6.59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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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案例一】“抖音平台”被指过渡维护消费者 损害市场经营秩序

5月31日,浙江省的胡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消费者于5月31日15时51分50秒签收了商品,随后在当日17时32分便以商品描述不符为由申请退货,但消费者所提供的照片与商品详情页展示的内容一致。同时,胡先生强调所发商品与商品自身宣传图片及详情描述均完全相符,不存在任何描述不符的情况。然而,平台在未与商家进行任何联系,也未要求消费者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情况下,就直接同意了买家的退货申请。胡先生咨询平台工号为100095680的客服后,得到的答复是“因消费者信誉良好,故支持其退货请求”。对此,胡先生表示无法理解,质疑难道仅因消费者信誉良好,就可以无原则、无底线地支持其不合理要求,而置商家利益于不顾?他认为这种行为完全是平台在拿广大商家的利益去讨好消费者,对消费者过度纵容,严重损害了商家的利益,也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。胡先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,还商家一个公道。

【案例二】用户投诉“抖音平台”恶意退款,欺压商家

5月30日,安徽省的王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在2025年4月22日,有消费者在其店铺购买了一套衣服。然而,在2025年5月7日,该消费者以“多拍错拍不想要”为由申请了售后。但退回的商品并不符合退货条件,因此在第一次仲裁中,平台支持了卖家(即王先生的店铺)。然而,在2025年5月26日,买家再次申请了售后,店铺依据第一次售后的处理情况拒绝了买家的售后请求,随后进入仲裁举证阶段。在此期间,平台下达了服务工单,要求店铺退回商品,并指出由于是消费者责任造成的退货,运费应由消费者承担。但消费者并未支付退回的快递费,导致商品未能寄回。王先生认为店铺在此事中并无责任,因此不应承担此运费。然而,平台却强行进行了退款处理,其处理依据是商家及时与消费者就商品质量问题进行了沟通,且此商品消费者多次修改售后原因,平台认为商品不存在任何问题。王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不满。

【案例三】“抖音平台”被指擅自仅退款,损害商家利益

5月30日,山东省的谭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他在2025年5月30日于抖音平台遭遇了一单不合理的仅退款处理。具体情况是,他售卖的商品为四条金鱼并附赠一条备损鱼,买家实际共收到五条鱼。然而,买家在收到货后反馈有一条鱼死亡,并据此要求全额仅退款。但谭先生认为,其中一条是备损鱼,本就不在赔付范围内,且还有四条鱼是存活的,因此不应全额退款。

在平台首次仲裁中,支持了谭先生作为卖家的立场。但买家随后再次申请仅退款,令人意外的是,平台此次自动同意了买家的请求。谭先生强调,活体金鱼与普通商品不同,平台有明确规定,若鱼有问题需在签收24小时内反馈。而买家是在收货后几天才因养殖导致鱼死亡而提出退款,这种情况下商家本不应承担退款责任。但平台却判定商家的商品违规,并自动给买家进行了仅退款处理,导致商家钱货两空,生存受到威胁。

谭先生的诉求是追回因此次不公正处理而遭受的99.8元财物损失。他希望平台能够根据订单实际情况,公平公正地处理买家的退款请求,既要满足买家合理的诉求,也要坚决拒绝不合理的仅退款申请。

【案例四】用户投诉“抖音商城”售卖劣质商品,客服不作为

5月30日,山东省的李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李先生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起在抖音平台开展粽子和松花鹌鹑蛋的售卖活动。其售卖形式与平台其他直播间类似,即在直播过程中进行粽子打包,并通过口播形式为粉丝逐一展示打包过程。由于李先生使用的是达人账号,并未开设自有店铺,而是通过分享其他店铺的商品链接进行售卖。在售卖期间,因业务需要更换了多个商品链接。李先生认为,若因商家标题信息错误、商品品质问题或售后问题等导致达人账号受到牵连,这是不合理的。

然而,李先生在抖音平台遭遇了不合理的处罚措施,具体包括:要求对部分订单进行仅退款处理(相关金额从达人账号中扣除)、处以 5000 元罚款、永久关闭商品分享功能、限制佣金 180 天内不可提取,以及扣除达人保证金等。李先生认为,抖音官方的这些处罚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。

鉴于此,李先生提出诉求,要求抖音官方撤销对他的一切不合理处罚,具体涵盖:返还因商品仅退款而在达人账号中扣除的金额、退还抖音平台扣除的达人保证金、撤销 5000 元罚款、恢复商品分享功能,以及解除对佣金 180 天不可提取的限制。

【案例五】“抖音电商平台”商家被指服务恶劣,卫生不达标

5月30日,张先生向“电诉宝”投诉称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晚上 9 点接到一笔担保交易订单。按照平台规则,需管家账户有余额方可发货。当晚 10 点,张先生先后通过抖音扫码充值的方式,在抖音后台的账户中心 - 管家账户里充值了 30 元和 10 元,系统显示充值成功,且其账户也确实被扣除了相应费用,但管家账户余额却始终未显示更新。

28 日,张先生首次与抖音客服取得联系并说明情况,客服回应称“实际已到账,让张先生无需担忧,若后台出现违规判定,属于供应商责任,平台会尽快处理解决”。然而,29 日凌晨,张先生还是因发货超时被判定违规,并被扣除了保证金,这与客服此前所述情况严重不符。

29 日,张先生再次联系客服,客服表示要进行核实,张先生随即提交了相关资料并持续等待处理结果。当日下午,张先生尝试更换充值方式,通过转账充值 5 元,结果资金依旧未到账。

30 日,张先生第三次联系客服,得到的答复与 29 日基本一致,仍表示需要核实,让张先生继续等待。但张先生认为平台处理效率极低,预计还需 5 - 6 天才能解决问题。而此时距离首次超时已接近 48 小时,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,后续还会再次扣除保证金,且扣除金额会进一步提高;若超时达到 120 个小时,保证金扣除将进一步升级,金额也会继续增加。

张先生认为,正是由于平台管家账户充值未到账的问题,才导致其发货超时并被判定违规,而平台方面却一直未能采取有效解决措施,致使订单持续超时,店铺也无法正常运营。

张先生的诉求是,要求抖音平台立刻核实并解决管家账户充值 45 元未到账的问题,返还已扣除的保证金,同时恢复店铺的正常运营。

接到以上用户投诉后,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人员,但截至发稿前,尚未收到被投诉平台的任何回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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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从网经社企业库(COP.100EC.CN)了解,抖音电商隶属于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,成立于2016年,法定代表人为王迪,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,抖音电商致力于成为用户发现并获得优价好物的首选平台。众多抖音创作者通过短视频/直播等丰富的内容形式,给用户提供更个性化、更生动、更高效的消费体验。同时,抖音电商积极引入优质合作伙伴,为商家变现提供多元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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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据“网经社企业风险评级系统(CREDIT.100EC.CN)”显示,抖音电商隶属于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的风险评级为R3+,公司目前所处高风险。

据“电诉宝”显示,5月电商平台投诉占比依次为:拼多多39.38%)、抖音(23.57%)、淘宝17.88%)、京东4.40%)、快手(2.07%)、抖店(1.55%)、,美团1.55%)、全球速卖通1.29%)、小红书1.29%)、1688(1.04%)、微信视频号(0.78%)、苏宁易购(0.78%)、闲鱼0.78%)、饿了么0.52%)、去哪儿0.26%)、天猫0.26%)、孔夫子旧书网0.26%)、微信(0.26%)、拍机堂(0.26%)、敦煌网0.26%)、美团优选(0.26%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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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抖音外,十大典型投诉案例还涉及淘宝、麦趣集市、快手电商、小红书、天猫、苏宁易购、美团、速卖通、微信小店。涉及问题包括:任意仅退款、过度维护消费者、任意罚款、扣押保证金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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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合规成果】

网经社在消费维权立法等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,并得到有关部委、消协的肯定。如2020年网经社出席国家市监督总局在京召开的“互联网企业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座谈会,发布国内首份《中国社交电商合规研究报告》;2017年承接浙江省工商局、浙江省消保委委托的跨境网购消费者权益保护课题”;2016年承担承接国家工商总局和浙江省工商局“全国网络交易平台合规审查”调研课题项目;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、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,与《中国消费者报》举办的“促进电商发展指导网络消费”座谈会上,发布《2016年中国消费者网络消费洞察报告与网购指南》。2024年9月25日,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专业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暨浙江《消法》实施办法修改座谈会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举行。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受邀参加,并获聘浙江省消保委第四届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专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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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,网经社受邀出席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等举办的《支付业消费权益保护研讨会》,并做主题报告;发起“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”,并发布中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《2010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》,推动国家工商总局、公安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、中国人民银行、中国银监会等六部门联合行动。

【小贴士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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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知名网络消费纠纷调解平台“电诉宝”(315.100EC.CN)运行10余年来,与全国近千家网络消费平台建立对接,影响1亿+网络消费用户,新系统实现一键投诉、24h在线、自助维权、同步直达、实时处理、进度查询、评价体系、法律求助、大数据分析等诸多功能。目前,平台“绿色通道”服务向广大网络消费平台开放,平台可自主申请入驻,实时受理、反馈和查询用户满意度评价。为了更好地营造公开、透明、健康的网络消费投诉环境,“电诉宝”公开版已正式上线,新增用户投诉实时受理动态、月度平台投诉量TOP10、热点投诉地区、投诉榜(依据投诉量排行)等模块,让投诉过程透明化,一手掌握信息动态。

浙江网经社信息科技公司拥有18年历史,作为中国领先的数字经济新媒体、服务商,提供“媒体+智库”、“会员+孵化”服务;(1)面向电商平台、头部服务商等PR条线提供媒体传播服务;(2)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、政府部门、培训机构、电商平台等提供智库服务;(3)面向各类电商渠道方、品牌方、商家、供应链公司等提供“千电万商”生态圈服务;(4)面向各类初创公司提供创业孵化器服务。

网经社“电数宝”电商大数据库(DATA.100EC.CN,免费注册体验全库)基于电商行业18年沉淀,包含100+上市公司、新三板公司数据,150+独角兽、200+千里马公司数据,4000+起投融资数据以及10万+互联网APP数据,全面覆盖“头部+腰部+长尾”电商,旨在通过数据可视化形式帮助了解电商行业,挖掘行业市场潜力,助力企业决策,做电商人研究、决策的“好参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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